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莹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93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年度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科技类及社科类),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本次结题工作,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 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科技处(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如下

1. 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要求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结题报告”格式命名,“项目负责人签章”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院所意见”需学院负责人签章、盖学院章,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需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签章、盖部门章,“财务决算表”需项目负责人签章、财务主管签章、会计签章、财务处盖章,已超期项目需附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学院负责人签章、盖院章、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签章、盖部门章。结题报告书中各项内容需按要求填写,勿漏项。扫描为1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 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只要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资助页),发表论文需有挂项目编号。扫描为1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

3. 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学 1份,电子版)。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注意核实各项内容,往年发现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专项名称填写错误的,教育厅结项文件汇总表是以该汇总表为基础汇总的,如出现信息错误,后果自行承担,请务必认真对待。

4. 所有电子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最晚于61日之前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汇总交至科技处(社科处),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二级学院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以结题,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此次结题申报。

5. 因申请量大,负责人如有任何疑问请先向各单位科研秘书咨询,科技处(社科处)对二级学院秘书将予以审核指导培训。

                                                科技处(社科处)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