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关于遴选校内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发布者:罗雅婷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20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科研推进月主题活动的通知》(明院办发〔2020〕45号)要求,对标完成工作高质量、岗位创一流“重点建设8-10个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团队”任务,凝聚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开展“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经研究,决定启动“三明学院校内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省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创新团队的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具有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原则上依托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已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研究基地。

3.重点培育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创新团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已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团队不予重复、叠加支持。

4.创新团队是一个研究集体,要求一般由6人以上研究骨干组成,原则上骨干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5.创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必须为教授,应具有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发挥团结和凝聚作用。

6.优先支持能够首次在相关行业实现应用落地,突破亟需解决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在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应用作出贡献,在相关领域研究达到国内顶尖、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瞄准产业化全链条进行跨校联合及校企联合申报的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可直接进行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

二、评选程序

1.在已有校级创新团队(见附件1)的基础上,采取自主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考核的方式确定建设名单,未列入名单的团队原则不予以申报

2.各学院应对照申报条件,突出产业化导向地方需求、学校特色结合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需求填报申报材料,原则具有省级以上平台的学院可以申报2个创新团队,没有省级平台的学院可申报1个创新团队

3.科技处(社科处)对团队近三年成果进行量化考核择优遴选,公示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3-4个重点建设创新团队5-6个“培育建设创新团队”名单

4.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将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科技创新团队。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三明学院校内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份,见附件2),推荐团队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1份,见附件3);11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社科处)李志刚老师

联系人:李志刚,电话:15859810685(66808)、18005985287。

 

 

 

 

   附件1:三明学院2017、2018年校内科技创新团队名单

附件2:三明学院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附件3:三明学院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20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