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及《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对接,合并申报、管理。
(二)申报条件、支持方向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项目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应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推荐,行政教辅单位人员应依托学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三)立项程序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我校共有45个申报名额,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不限。二级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报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无疑义的项目予以推荐教育厅审核。
(四)时间安排
11月05日-11日,各二级单位进行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提交形式审查通过的文本电子版(Word版本),形式审查不通过的不予进入后续流程。
11月11日-20日,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查。
11月20日-26日,校内公示,公示无疑义的项目推荐报教育厅,各学院提交拟推荐项目的电子版(盖章签字扫描后的PDF版本)。
教育厅发布通知及上报时间较紧,今年采取系统申报,11月27日为系统关闭时间,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科技处(社科处)徐燕英 18859252596
三明学院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11月5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的通知.docx
附件1.闽教科〔2020〕1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