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届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莹发布时间:2021-01-16浏览次数:304

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我校在产教融合实践中形成的教学成果,进一步凝练特色,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筹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新一届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高等教育为普通本科教育。

二、培育原则

围绕我校创建地方一流应用大学战略目标,集思广益、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成果,总结凝练、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三、培育内容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主要内容及申报要求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三明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附件2)。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前。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1

培育通知

2021.1

启动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

2

提交申报书

初稿

2021.331日前

确定教学成果奖选题并完成初稿

3

专题培训、

修改申报书

2021.3-5

教学成果奖培育与凝练专题系列培训会、各单位修改并提交申报书

4

首轮评审

2021.5-6

专家评审,提出修订意见

5

完善申报材料

2021.6-8

项目组自行邀请专家修改完善申报书

6

二轮评审

2021.9-11

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提请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7

校级教学成果奖发文

2021.11

发布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8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

2021.12

2022.5

组织专家培训、申报书修订,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

(二)其他要求

1.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等每个学院至少申报3个成果,其余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个成果。申报的成果原则应有相应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与凝练专题系列培训会,并根据评审情况给予一定的培育经费,请各单位届时做好教学成果奖申报和培训相关组织工作。

联系人:龚兵丽,联系电话:18005985658.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 《三明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3. 各类教学成果奖申请表、汇总表

4. 教学成果奖申报参考材料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