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莹发布时间:2021-05-03浏览次数:1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0〕47号)和《三明学院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9〕19号)《关于三明学院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院办发〔2016〕14号 ),《<三明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明院办发〔2016〕1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管理,科技处(社科处)近期将开展引高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工作,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审核、把关和材料报送工作。

    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对照文件要求,于5月31日前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社科处)412吴文娟处,电子版发送吴文娟办公平台。

    二、请通知2020年12月立项的相关引高项目负责人于5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三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立项协议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5月10日前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社科处)412吴文娟处。

    三、请通知2018、2019年立项的的相关引高项目负责人于5月17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三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中期考核表》纸质版、及已有成果的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研究报告等各类佐证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社科处)412吴文娟处,电子版发送至吴文娟办公平台,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经费将视情况做暂缓拨付或撤销立项,学校保留追回已拨付经费的权利。

    四、请通知2016、2017年立项的的相关引高项目负责人于5月2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三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及已有成果的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研究报告等各类佐证材料(已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社科处)412吴文娟处,电子版发送至吴文娟办公平台。

    五、若提前完成结项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提前结项,资助对象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成果鉴定材料等原则上应标准“三明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编号:XXXXXX)字样”,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科研项目启动经费项目研究期满的前两个月向科技处(社科处)提交书面申请,经科技处(社科处)核实并批准后,方可延期且只可延期一年。延期仍然未完成的一律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已下拨经费。请各学院对照附件(各项目负责人需完成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认真审核、把关,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谢谢配合!

     联系人 :吴文娟 18020782639                      

                                                                                                       科技处(社科处)吴文娟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