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配安排
2018年度项目中,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配名额如下:管理学院3项、艺术设计学院2项、海峡动漫学院2项、文化传播学院3项、外国语学院3项、体育学院2项、教育与音乐学院2项、旅游学院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3项、其他2项,科研处将组织评审从中遴选20项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特别注明,青年项目不限项。本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项目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通知详见附件1,申报公告。2018年申报中与以往不同要求需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申请人条件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申请人须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或博士学位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请。(请对照附件5《三明学院省社科在研项目汇总表》,避免课题组成员不合格)
2.最终成果形式
*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基础研究一般为2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论文集【3篇以上(含)与选题相关的论文】。应用研究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才能结项。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且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3.不得申报情形(共六点,此处着重指出2点)
*鉴于2017年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列入2018年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已经申报该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我校有三位教师,另行单独通知)
*尚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
此次上传的《申请书》与《活页》分为基础研究类与应用研究类,都加入了批注提示,请老师自行下载,对照要求认真填写。为了便于老师申报材料的规范,请一定对照附件6《福建省社科项目申报材料自查表(三明学院)》填写。
2、电子版材料包括:
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材料自查表》),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统一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填写附件4项目申报清单,申报个人电子版(申请书、活页、申报材料自查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5月4日前发送到科研处孟庆鹤办公平台,逾期不收,学校会将收到的材料及时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教辅、行政人员可直接将材料交于科研处。纸质版材料待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后逐一通知提交。
科研处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