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1.加强重点人员申报:组织新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及新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
2.我校人文科学领域内的各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应当申报。
3.去年申报未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人在修改、完善原文本的基础上予以申报。
4.加强青年项目申报:组织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5.各单位应完成科研处下达的项目指标数,管理学院6项、艺术设计学院2项、海峡动漫学院2项、文化传播学院6项、外国语学院4项、体育学院4项、教育与音乐学院3项、旅游学院3项、马克思主义学院3项(注:多报不限,同时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不受限项限制)。
二、时间安排
1.各申报人于2018年12月1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国家社科项目自查表》电子版及《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进行材料整理及项目汇总。
2.科研处于2018年12月3-5日组织各学院科研秘书共同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3.各学院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并进行针对性的辅导。申请人依据专家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利用寒假时间,深入进行讨论、补充、完善,确实提高课题的申报质量。
4.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2月21日前将申请书及活页最终稿上交科研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一律要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七份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不超过8个A4版面);《国家社科项目自查表》一份。并将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以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申请书”、“申报者姓名+活页”报送给科研处孟庆鹤。
5.各学院在整个申报过程中需指派专人做好跟踪落实,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上交质量与绩效情况会纳入学院年度科研考核。
三、申报须知
1.项目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关于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对照申报要求,积极撰写申报文本。
2.为节省时间及保证申报文本规范准确,项目申请人需要对照《国家社科项目自查表》(附件5)开展自查。
联系人:孟庆鹤,联系方式:15259808505(68505)
科研处
2018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