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关于申报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3号)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情况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1项、“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项。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建设管理按照三明学院《关于申报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3号)和本通知要求执行。无故不参加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学部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有关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要有本专业学生参与。
2.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申报书设计的内容开展,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内容。
3.各项目需于2021年12月1日前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见附件3、4):
附件:
1.《2021年“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2.《关于申报校级“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明院思政〔2021〕3号)
3.项目验收清单
4.结项材料及格式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学部
2021年7月16日
明院思政【2021】5号关于校级“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