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按照我校“大类招生、分流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务处“关于制订大类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分流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制定体育与康养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二、分流原则和范围
1、分流原则
(1)坚持学生发展与专业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教学资源、教学组织、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促进各专业协调发展。
(3)加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分流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分流工作稳步推进。
(4)加强专业介绍和职业规划,积极引导学生选择符合自身个性发展的专业。
2、分流范围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个专业。
3、分流依据
(1)参照学生意愿、第一学期期末成绩70%(专业课成绩70%+通识课成绩30%)+新生入学资格专业复查成绩20%+思想政治表现10%进行综合排名,按照省份分别进行专业分流。
第一学期期末成绩以体育学类集体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为依据,学生成绩以现有成绩为准。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因公派或因伤原因缓考,缓考当科成绩不列入计算。
(2)学生健康体检不合格,例如弱视等,根据专业的要求,分流到对体检结果没有相应要求的专业。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专业安排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学生进行指导、申报、分配、公示。
组 长:秦德平、王喜燕
副组长:王 勇、郑时鑑
组 员:陈 莹、 郑 伟、徐新建、邓 婧、黄青青
黄松泉、罗 丹
四、分流、招生录取情况
1.分流计划表
招生类名称 | 招生人数 | 对应专业名称 | 分流人数 | 分流标准 |
体育学类 | 121 | 体育 教育 | 80 | 依据:结合学生意愿,再根据报名学生的综合排名筛选出最终名单。 综合排名:第一学期期末成绩70%(专业课成绩70%+通识课成绩30%)+新生入学资格专业复查成绩20%+思想政治表现10%再按照综合排名数字从小到大依次进行志愿分流。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1 |
2.2021级三明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分流人数对应表
招生类别 | 招生人数 | 招生比列 | 计划分流数 | 备注 | |
体育教育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河南 | 8 | 6.67% | 6 | 2 | |
贵州 | 8 | 6.67% | 6 | 2 | |
新疆 | 2 | 1.66% | 2 | 0 | 按体育教育专业 招生 |
福建 | 100 | 85.00% | 63 | 37 | |
退伍学生 | 3 | 自主选择专业 | |||
合计 | 121 | 100% | 80 | 41 |
五、工作程序
1.指导阶段(2021.12.6-2021.12.10)
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强化职业规划,积极引导选择符合自身个性发展的专业。 (责任人:徐新建、郑 伟、罗丹)
2.申报阶段(2021.12.13-2021.12.17)
在第一学期末期,向学生宣读专业分流计划和细则,学生按照综合排名的顺序依次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并进行公示。(责任人:邓 婧、罗丹、黄青青)
3.分配公示阶段(2022.1.17-2022.1.21)
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排名高低排序,结合学生自主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筛选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因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方案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并向全体师生公示。(责任人:王 勇、邓 婧)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学生第一学期末参加专业分流。学生第二学期如因学习的过程中需办理转专业,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2.根据专业认证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各自专业第二课堂相应要求,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3.留级、休学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4.当兵复学的学生可自主选择专业。
5.公费师范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体育与康养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