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科研能力与水平的提升,现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三明学院科研工作评先评优办法》(明院办发〔2022〕24 号)文件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申请表,各二级学院请对照《三明学院科研工作评先评优办法》(明院办发〔2022〕24 号)文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的条件,推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在所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顺序排序后上报。
三、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1)“优秀科研工作者”申请表(附件2);
(2)2022-2023年度三明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3月4日前将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科技处(社科处)工作人员平台,签章纸质版交行政楼314。
联系人:谢永阳 15280553619
科技处(社科处)
2024年02月04日
附件:
附件1.《三明学院科研工作评先评优办法》(明院办发〔2022〕24 号)
附件2.“优秀科研工作者”申请表(教师个人)
附件3.2022-2023年度三明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汇总表(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