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陈莹发布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98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闽科计〔2018〕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福建省科技厅、发改委和教育厅等单位批复设立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平台合作开放资金配套,按开放资金总量的50%计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详见附件1)。请各符合条件的科研创新平台根据附件流程报送以下材料(参考附件2):

1平台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征集通知或指南;

2平台年度开放基金申报课题任务书;

3平台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立项资助表(盖有财务章)材料。

、同一团队建设的不同类型平台,只能择一申请补助,不得重复;

三、申请补助的平台还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补助经费汇总表”(附件3),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须于6月20日前提交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平台邮箱,联系人:李志刚;电话:15859810685

四、申请补助的其他相关要求请查看文件“闽科计〔2018〕10号”、“闽科计[2016]41号”和“闽政办〔2016〕19号”(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