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莹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15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加强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规定的原则和标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优先认定建设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团队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一流本科课程。

)课程建设要服务于专业发展,创新教育理念,内容上能广泛运用信息化资源,方法上能熟练使用智能化教学平台,评价上能覆盖教学全过程,效果上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课程团队教学改革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重视特色课程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校际合作共建课程。

、课程申报基本要求

(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申报课程需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要求,并已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且只能申报对应类别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1.认定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33号文件规定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基本要求,还应满足我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具体要求。推荐认定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之前。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为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作为负责人申报课程。入选2019-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的负责人本次不能再担任课程负责人。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1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3.推荐名额。各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省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负责人于420修改完善后的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整合成1份PDF文档)通过办公平台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何宁老师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何叶老师处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各课程组填写《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书最后一点所列支撑材料,申报视频暂不提供,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填写说明见附件3),报送学院初审。学院初审合格后,填写《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425日前通过办公平台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汇总表》、《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均报送word文档,支撑材料需合并整理为1份文档,纸质各一式1份,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需装订成1册。待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学校统一组织视频录制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等3类课程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何宁老师处(行政楼40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何叶老师处(行政楼407);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报送至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米玲菲老师处(行政楼311)。

 

附件:1.各学院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额表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填写说明

4.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5.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资料汇编(含文中提及的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与申报说明)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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