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莹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2〕4号)、《2022年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要点》(闽科农〔2022〕5号),现就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包括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具体条件、程序、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要点》执行。各二级单位应做好科技特派员资格审查、推荐工作,推荐所需材料盖章事项由二级学院汇总、行政教辅部门指定专人汇总后报科技处(社科处)办理,科技处(社科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直接递交材料。

2.选任2021年度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前需填报2021年度工作报告。各二级单位需高质量组织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工作,对个人科技特派员工作报告及各项数据收集表进行审核、汇总,结合2021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按照财务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之前已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的予以优先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差的应不予推荐。

3.个人科技特派员申报应综合考虑自身对接服务企业情况、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需求、市县服务乡镇与重点行政村全覆盖、一二三产全覆盖的工作任务,避免扎堆申报。同时服务一家企业的科技特派员一般1名,超大型企业最多2-3名。

4.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应结合2023年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进行研究策划,签订的团队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是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支撑材料,协议中服务对象为今后后补助项目申报单位、我校作为合作单位,服务内容为后补助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鼓励台胞科技人员牵头组建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

5.法人科技特派员为三明学院,我校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可推荐申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后补助项目一项,纳入法人科技特派员双方协议中的内容方有资格进行申报。各单位策划推荐1-2项服务三明重点产业、企业服务内容填入法人科技特派员双方协议书。

二、时间安排

4月7日前,各二级单位汇总提交2021年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数据,未提交的不予推荐2022年科技特派员申报。提交法人科技特派员双方协议、法人科技特派员对接企业需求信息,未提交的不纳入法人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范围。

4月10日前,各二级单位汇总办理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盖章事项。

联系人

徐燕英、雷慧 8399813

 

  附件:

1.《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要点》

3.科技特派员工作报告数据统计表

4.法人科技特派员对接企业需求信息表

5.2022年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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