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社科处)关于开展2023年“1+X”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孟令君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院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1+X”科研专项督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加强对科研经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作用,突出联动联查、抓常抓长、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推动科研经费规范使用。

二、督查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与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康养学院、创业管理学院等5个学院在纵横向项目、科研平台、科技特派员等方面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督察。

三、督查内容和重点

督查20225-2023年11月有经费开支的科研项目、平台、专利费用等。重点查纠是否违规报销或利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购送礼品、公车使用费,假借项目名义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违规领取劳务费及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等问题。

四、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肖旺钏

副组长:余高锋

成  员:谢永阳、李  彬、陈旭、王子坚、徐燕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

、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隐患。有经费开支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1+X”专项督查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情况表(附件1),签字后上交学院科研秘书;未开支的无需填报(经费未开支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注意按照研究进度与预算安排及时报销相关经费)。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填写“1+X”专项督查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11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社科处)314办公室。“1+X”专项督查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社科处)谢永阳老师办公平台

2.科技处(社科处)核查全覆盖。科技处(社科处)将对有经费开支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3.上报督查结果。按校纪委要求,科技处(社科处)将专项督查情况和问题线索清单汇总报送纪检监察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1+X”专项监督,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以及部门的职能职责,创造性融合形成的一种工作机制和方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科技处(社科处)将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做好“1+X”专项监督工作。

(二)突出重点,查深查透。严格贯彻《关于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院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强化对科研经费重点环节的审计督查。

                               

 

附件1:“1+X”专项督查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情况表

附件2:“1+X”专项督查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情况汇总表